Tuesday with Morrie  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 讀後感

作者:Mitch Albom 白裕承 譯  1998年7月 大塊文化(Mark)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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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封面>   <第二版封面>   <英文版封面>

 

 

這本書我在高中的時後第一次看到了他的中文翻譯版,在幾年之後

我再度閱讀了這一本書,只是這一次是在我大二的英文選讀課堂,改讀英文原文版。

 

而現前一陣子因為一些原因又再一次的讀了他,心中的感觸每一次都不盡相同

現在就來跟大家分享一下讀後心得,只是我比較推薦讀英文原文版的,

因為中文翻譯的版本在大學課堂中老師有為我們挑出了一些翻譯的不適當之處,所以可以的話原文版是比較好的選擇。

 

生命結束前的珍貴記錄─「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讀後感

 

 

 

其實我在高中的時候就看過這本書了,那是個會爭論死與新生的年紀,但是我深深的被他封面的那句話吸引住:「學會死亡,你就學會活著(Learn you how to die ,and learn you how to live.)」,在那時,我才剛剛接觸哲學沒滿一年,對生死學一知半解,但是他的那一句「學會死亡你就學會活著」深深的敲入了我的心裡。那時,我最敬愛也最疼我的一個老師因為車禍去世,所以對這一本書特別的有感覺;我已經看到我最親的兩個老師去世,父親的身體又不好,所以我對中的老教授會特別的有感覺。

 

 

這是一本非常簡單易讀的讀物,但不代表它所說的內容很膚淺,相反的,它的內容說的是我們所有生命體都會害怕與疑惑的事,死亡;但是是什麼樣的力量,讓老莫瑞在死神的面前能夠如此的從容不迫,或是說開始變的從容不迫?書中的描述與章節只是說明了一些事實,但是我覺得沒有把老莫瑞的心境完全的分享出來

 

本書是由美國「底特律自由報」記者Mitch Albom 所撰寫,作者曾經十度被美聯社選為美國最佳體育專欄作家,外表光鮮亮麗、成就非凡的他,對於人生的目標是茫然的,他在年少之時曾經夢想將一生奉獻世人,但在社會現實的衝擊下,他選擇世人「稱許」的工作,累積世人「肯定」的地位、財富,他以為他可以「心安理得」的活下去,可是在他重遇生命的導師莫瑞後,Mitch的人生有了重大的改變。

 

莫瑞是作者大學時的教授,從夜線節目作者知道老師身患重疾即將離世,於是在老莫瑞結束生命之前,他去上了老師為他預備的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每個禮拜Mitch飛了一千兩百公里,去「陪」一個垂死的老人,這一陪,卻陪出許多的「人生意義」,也陪出「心靈深處的點滴」。這門叫做「生命意義」的課程,內容包括了愛、工作、婚姻、寬恕、族群等,作者是最後課程中惟一的學生。

一個運動專欄作家(也就是作者本人),他在社會中沈浮了16年,擁有了名聲、權利,和財富,不過他也漸漸感受到社會的現實,於是乎他也漸漸隨著現實而變得麻木。不過,在某天的新聞上,他看見了一位老人患了一種簡稱為ALS的重症,這種病的症狀是肌肉會從腿部逐漸地萎縮,當萎縮到達肺部時,生命隨之結束。而這個人,竟然是他大學時代的教授,於是乎他便放下身邊所有的一切,包括他的工作,去探訪他的教授。他是為了什麼?我情願相信他是為了自己在畢業時對他親愛的老教授所許下的承諾:「保持聯絡」

他一共去探訪他的教授十二次,每個星期二去探望他,就像當年在大學的時候一樣,選修這教授每個星期二的課。當他去探訪他的教授時,教授他已再不像從前那樣時間過了16年,而現在教授亦正即將邁入人生的盡頭。這本書的主要內容就是紀錄他在探訪教授時所得的感想與啟發。而作者這次所學的,不是書本上的知識,而是有關「活著」這件事有關生死的課。這位老教授面對著死亡一步步逼近,卻仍保有熱情和幽默感;藉著每個星期二的談話,他一點一點地柔軟了作者世故冷漠的心。

 

我們可以歸納出下列的要點

 

(一) 勇敢走完人生最後的旅程 學會死亡,才會學會活著:

 

當我們被告知人生只剩下幾個月好活,我們會如何面對自己殘餘的人生旅程?告訴自己這是不可能的事,陣日在懷疑與恐懼中度日?或是對自己宣告死亡?埋怨上帝不公平的對待?這些情形,我們是否曾經想過,或是以自己還年輕,不幸不會降臨身上為由,拒絕認識死亡。不管我們對死亡看法如何,但人生在世,總有一天,我們都得面對死亡,莫瑞對死亡提出發人深省的話語,他認為只有對死亡的嚴肅看待,我們對於自己、別人才有更圓滿的了解,對於人生也才有更深刻的領悟,因為我們知道自己會死,並且隨時作好準備,這樣我們在活著的時候,就可以真正比較投入。

我們也能因此學著實際一點,珍惜當下所擁有一切,隨時檢視我們所追求的一切,那些是真正的寶石;又有那些是如泡影般經不起時間的篩選?

我們的人生並不是幾個漲停板的喜悅,也不是顯赫的名聲、頭銜和敵國的財富可以填滿。如何看待、經營我們的人生,全在乎「存心」而已,然而又有多少人,能在浮沈的世俗潮流中,戡破物質的空虛,而能尋找到真正的自我?

 

  (二) 活在當下,珍惜所擁有的一切:     

米蘭昆德拉有本書的書名叫「生活在他方」,這本書的書名正好道出許多人的生活哲學。我們常會不經意為著明天、未來幻想,塑造一幕幕的美景:「等我長大後,我要買很多漂亮的衣服,考一個很棒的大學,嫁一個錢多、高大英俊的白馬王子…。」,我們像賣牛奶的女孩一樣,幻想賣了牛奶去買雞、雞生了蛋、蛋又生了雞…,這些物質的慾望不斷循環,無法讓我們滿足,反而是將我們推向無意義、痛苦的深淵。但是我們真的是「須要」這些東西嗎?有另外的一本書,是朱少麟所寫的「傷心咖啡店之歌」,雖然說沒有死亡的壓迫,但是其中主人翁為了自己自由能夠毅然的放下一切跑到馬達加斯加去追尋自己,而又有多少的人會活在社會不對的價值觀下而不能解脫?

如果我們能深切了解自己有一天會死,我們不會浪費時間在這些無意義的事情上,反而會多花些時間在心靈的東西上,例如:看似平凡不過的大千世界和我們所愛的人。因為我們了解,物質永遠無法取代愛、溫柔、親切或同胞手足之感。

在忙碌的工商社會中,父母忙著賺錢為滿足孩子的物質享受,犧牲與孩子心靈相契的時間;學校專注升學率提升,忽略學生心理的真正需要;學生終日恓恓煌煌為考上理想學校焚膏繼晷,棄置人生真正的意義於不顧,於是社會亂象不斷出現,究其主因,主要是我們忽略了心靈的聲音,如果回到生命的源頭,追求生命的本質,我們將會發現物質的追求,在人生的旅途中,不過像滄海一粟般地微不足道,我們反而會更珍惜所擁有一切。

 

  三) 平凡就是一種幸福:

 

對面臨死亡的Morrie而言,美好的一天是早上起床,做做運動,吃頓美好的早餐,與好友共進午餐,並且聊彼此對對方的意義,這樣稀鬆平常的事,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有許多,只是我們太忙碌,而忘記平凡是多麼的珍貴。

 

  (四) 與別人共同分享與扶持:

Morrie 在書中提到「我們需要別人才能生存」,並且舉詩人奧登(W.H.Auden)所說的:『不相愛,即如死滅。』他說:沒有愛的,我們都是折翼的鳥。這種想法與功利社會,講求「踩著別人、才能站上去」、「損人利己」的說法大相逕庭,由於無法相信,我們過著猜疑、緊張的日子。我們無法從新款的跑車、佔地最廣的房子得到滿足,我們要得到滿足,惟有藉著與人分享我們所擁有的,靠著相互的扶持,世界就會美麗許多,畢竟沒有人是孤島,藉著彼此的心靈交流,我們才得以成長茁壯。

當我第一次在看這本書時,剛好是正混亂的高中歲月(大二是我第再次仔細的閱讀本書的時間)。我覺得我們可能都會有一種經驗,很多事情,譬如說;被別人嘲笑、和你的女朋友分手了------等等,在當下,我們往往會很生氣或感到悔恨或怎樣、怎樣的,但時間一久了,再回想當時,又會覺得「嗯?那又怎樣咧!」,那時是為什麼要生氣?要那麼介意呢?

我們常常會被侷限在「當下」這段小小的時間裡(相較於一生,這時間是多麼的短),隨著哪一天,我們變成熟了、變老了、病了或是在臨死前的一刻,以前的種種,又算什麼呢?看完這本書,讓我們重新思考了自己生命的意義和價值觀,這本書提供了我們另一種不同的觀點。很少談論生死話題的書,讓人感覺這麼溫暖,這麼從容。這是面對死亡最真實的生命震撼;在死亡門口的剎那,是永生抑或是黑暗的寂境?師生兩人在生死訣別的選修紀錄;學習愛、工作、家庭、年老、寬恕…,以及最後的「死亡」。

這堂課很短,但涵蓋許多課目:愛、工作、家庭、年老、寬恕…,以及最後的「死亡」。這是一堂探索生命的課,也是永無止盡的尋寶之旅,用的是老莫瑞最後的生命之火來照亮。很少談論生死話題的書讓人感覺這麼溫暖、這麼的從容,像春天的風。

 

「只要你學會死亡,你就學會了活著。」(Learn you how to die ,and learn you how to live.)這是第四堂課時莫瑞對作者說的話。

 

在他最後的生命中和米奇談論有關愛、感情、寬恕…等人生課題的一個紀錄。米奇每個星期二去探望他,就像當年在大學的時候一樣,作者選修墨瑞的課幾乎都在星期二。所不同的是,時間已經過了16年。而米奇這次所學的,不是書本上的知識,而是有關「活著」,更可以說是「好好活著」這件事。就像最後的一堂課,是一場葬禮,但是作者用莫瑞所說的方式「你說話,我聆聽」,發現一切都是如此的自然,作者才發現,那的葬禮是星期二。

 

因為我們沒有這樣的病痛,所以我們很難想像,被預告了自己的judgment day,然後眼睜睜看著自己一天天地接近死亡,是一種什麼滋味,特別是這種「接近」可以「感覺」得到的時候。身處其中的墨瑞是這樣看待的,「若有必要的話,我會好好哭上一場,但哭過後我會專注在生命中仍未失去的種種好東西上面:來看我的人,我聽到的事情…」「看著自己的身體慢慢萎縮至死,是很可怕,但這也很可喜,因為我有充分的時間說再見。不是每個人都如此幸運。」

 

墨瑞的幽默樂觀和對生命的熱情,伴隨他的處境,讀來格外令人感動。這個垂死的老人誠摯地向他疼愛的「夥伴」(兩人在大學時代以「教練」、「夥伴」相稱)傳達,真正可怕的不是生命結束,而是活著卻不知所做為何。有很多人其實在活著的時候就已死去。這讓我想到,我們在出生到25歲時是我們唯一「活著」的時間,有絕大多數的人在過了他人生的25歲之後就「死了」,從此之後直到真正的老死,只不過在重複他之前25年的生活罷了;這樣跟行屍走肉有啥不一樣?

 

「死亡,是件悲傷的事,米奇,但活得不快樂也是悲傷。」

 

生命中什麼是重要的事,可能每個人的答案都不同,也可能大多數人都還沒找到自己的答案。米奇在社會中沈浮了16年,從有夢有理想,到擁有了社會所謂的名聲、權利,和財富;直到他因為夜線節目而再度和哪它親愛的老教授重逢,才發現自己生命的意義。他最後的一門課由他最親愛的老教授親自教授,柔軟了他已經世故冷漠的心,也提供我們一個重新檢視自己生活和價值觀的角度。

 

也許是因為記者的身份吧,作者米奇的文字十分精練,文筆也相當流暢,全書沒有任何的說教或評論,但讀著讀著,常常會感覺心裡好像被什麼觸動了,有一種暖暖的東西流過。我可以相信,作者的心中曾經有過一雙會飛的自由之翼,所以他的文章有種得到解脫的輕快感。

 

米奇在書中說他的老教授一直喜歡跳舞。「音樂並不重要,不管是搖滾、大樂團或藍調,他來者不拒。他會閉上眼睛,臉上掛著幸福的微笑,開始有韻律地手舞足蹈起來。」而且,「當墨瑞和你在一起,他是真的和你在一起。他會直看進你眼裡,聆聽你講話,彷彿全世界只剩下你們兩人。」

 

讀完全書,閉上眼,我彷彿也可以看見一個快樂的老人,在陽光下獨舞。溫柔的光芒伸手可取,那裡有一整個世界的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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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yueya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